学生受处分“不服”可申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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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7:08 华商晨报 | ||||||||
晨报大连讯(记者 录洋)“记过处分沉甸甸地压在我的心头,经过一段时间的反省和努力,我已有了新的面貌,希望学校能够取消我的处分。”大连市第七中学初三学生李飞(化名)在申诉书中这样写道。 12月的第一天,李飞如释重负,学校经研究决定,取消了对他的记过处分,他也因此成为学生申诉制度的首位受益学生。
学生 申诉制度救心良药 “我终于放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轻松地去拥抱学习和生活!”李飞在取消记过处分之后很激动。 李飞回忆,背了处分后,自己无时无刻都觉得和别人不一样,学校的申诉制度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救心良药一样,使郁闷得以释放。 李飞说:“我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感觉自己得到了尊重,也开始自重,知道解决同学之间的矛盾不能用拳头!” 学校 给学生解释的机会 第七中学教务处主任孙海鹏介绍,建立学生申诉制度是近一个月的事情。虽然只是一个校级制度,但学校对制度的条文设置、尺度把握却一点都不含糊。在编写上也是严格遵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中的各项规定。 学校领导、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都参与了这项制度的制定,这项制度还拿到第七中学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决,最终以全票通过。 孙海鹏主任说,“给学生一个解释的机会,给老师一个倾听的机会”是申诉制度制定的理念,也是制度受学生欢迎的深层原因。 申诉 学生家长老师均参与 孙主任说,申诉制度本身就是对学生进行民主教育,让学生学会对话沟通。申诉委员会是由校领导、老师和学生代表甚至还有家长代表组成的。记者看到,“学生申诉程序”一段中这样写道:在校内发生过失过错的学生对自己的行为可依照客观真实的原则将事件过程详细写成材料,并交与家长;家长同意签字后,经班主任送交教导处;教导处在送交材料一周内召开申诉委员会会议,听取申诉人发言,并讨论对申诉人的处理结果;会议3天后,把处理结果告知申诉学生和家长,在申诉学生和家长同意之后,再向全校公告。 专家 持谨慎的乐观态度 很多专家们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肯定了学生申诉制度,“师生学会平等对话是教学方法的需要。” 但是很多教育专家还是持谨慎的乐观态度,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姚巨生教授认为,对于这个校园新生事物,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具体怎样需要用严谨的治学态度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