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附加遗嘱公证老年再婚新动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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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7:1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马晓雪 道外区68岁的老汉陈某要再婚,他特意在婚前领着未来的老伴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老人一生经商,资产近百万。他有5个儿女,都已成家。独居多年的他,去年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现在的老伴刘某。刘某没有子女,靠微薄的退休金度日。“公证”当天,为了合理分配财产,他除了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又附加办理了遗嘱公证。明确规定,万一去世
记者从市公证处了解到,目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再婚夫妇,多数都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的孩子大多已经18岁以上,对父母的财产归属比较敏感。除了要避免日后夫妻双方财产纠纷,也要防止日后因为财产和子女发生矛盾,所以他们中的不少人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同时还附加办理遗嘱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