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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附加遗嘱公证老年再婚新动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7:17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 马晓雪

  道外区68岁的老汉陈某要再婚,他特意在婚前领着未来的老伴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老人一生经商,资产近百万。他有5个儿女,都已成家。独居多年的他,去年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现在的老伴刘某。刘某没有子女,靠微薄的退休金度日。“公证”当天,为了合理分配财产,他除了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又附加办理了遗嘱公证。明确规定,万一去世
,财产的95%归5个子女,并列出了具体继承办法。其余5%归新老伴所有,也列出了具体明细,包括一处40多平方米的住房。老人解释说:“这样两边就都放心了,孩子不用担心我死后财产被别人占有,我也不用担心到时候孩子对老刘不好,让她没了生活保障。”

  记者从市公证处了解到,目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再婚夫妇,多数都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的孩子大多已经18岁以上,对父母的财产归属比较敏感。除了要避免日后夫妻双方财产纠纷,也要防止日后因为财产和子女发生矛盾,所以他们中的不少人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同时还附加办理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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