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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法院公开选任陪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7:59 潇湘晨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天心区法院获悉,该院将于本月起公开选任50名人民陪审员,同时建立人民陪审员人才库,由当事人随机抽取参与法院审判活动。

  据了解,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年满23周岁,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但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等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此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持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的推荐函,或本人申请书以及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等有关资料于本月12月20日至24日到天心区法院政工室(电话5890010)报名。黄志杰马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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