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竟成捞钱捷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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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8:1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作为税务稽查科长,其天职本应是查缉偷税漏税行为,而曾经担任湘潭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稽查四科科长的徐舸,却把税务稽查当成了捞钱捷径,在短短1年内,他利用税务稽查之便收受他人好处费8.7万元。前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徐舸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岳塘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舸今年35岁,2001年至2002年底担任湘潭市国家税
今年4月14日,徐舸因涉嫌受贿被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正式逮捕。岳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舸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8.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没有索贿行为,案发后能积极主动退赔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理。据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张在欢 刘 欣 黄建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