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摔骨折 公园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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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8:25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高兴地去游泳,不想被滑倒摔伤,韩先生要求水上乐园给个说法,遭到拒绝。于是,他将水上乐园告上了玄武区法院。昨天,韩先生得到了近3万元的赔偿。 2002年8月6日下午,40多岁的韩先生到玄武湖水上乐园游泳。在更衣室中,他换好泳裤,手拿换下的衣服,向存衣柜走去。更衣室和存衣柜之间有个消毒池,当韩先生途经消毒池的时候,因为池子地上有水,他一不留神滑倒,在空中挣扎了几下后,仰面跌入了消毒池
水上乐园的工作人员立即将他送往医院,经检查为T12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10级伤残。花掉了数千元医疗费的韩先生认为,在湿滑的消毒池附近,水上乐园没有采取保护措施,也没有警示标志和标语,对自己的受伤负有责任,因此在伤愈后一直坚持向水上乐园讨要赔偿,在屡次交涉无果后,韩先生今年将玄武湖公园管理处告上了玄武区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园作为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组织,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公园没有完全尽到该义务,致韩先生滑倒受伤,公园应负主要责任;韩先生在游玩时因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滑倒,应负次要责任。昨天,法院判处玄武湖公园管理处承担80%的责任,赔偿韩先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29216元。(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