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当心“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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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8:59 解放日报 | ||||||||
今年以来,市消保委受理消费者网上购物投诉162起,同比上升逾100%。其中,交货延迟,甚至在交款后没有收到所需商品;夸大其词、虚假宣传;采取格式化契约条款;不履行售后服务约定,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等,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 记者打开一家知名网上购物网站,发现出售物品林林总总,俨然一个大卖场。家住宝山区的章小姐日前在某购物网站看中一个“LV”皮包,标价1.3万元,比专卖店便宜了近300
吴先生在网上看中一款“三星”手机,和卖家约定725元成交价后,便去银行汇款。但他一直等了10天,对方仍未发货。大约又过了10天,吴先生才收到“姗姗来迟”的货物,但打开包裹一看,里面竟是只“海信”旧手机。当他再次与卖家联系时,对方手机已关闭。诉至网站,网站表示:吴先生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因此无法理赔。 对此,从事信息法律服务的姚克律师指出:网上消费“陷阱”频频,与网站无法提供卖家真实身份、购物发票等有关。他认为,除了网站和卖家应加强自律、提高诚信外,作为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也有义务对商品的质量、宣传等进行审核;一旦出现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网站应承担一定连带责任。 市消保委提醒市民:网上购物时,要尽量选择市场认可度和信誉度较高的专业购物网站;交易前,需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及附带条款,若网上购买物品售价与市场价格差距悬殊,要注意防止价格“陷阱”;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如使用信用卡支付,卡内不宜存放太多现金;并注意保存有关单据,如确认书、用户名、密码等。若发生网上购物受骗的情况,可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并注意保留证据,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本报记者陆一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