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欠薪一朝讨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8:59 解放日报 | ||||||||
打工无收入 我是一名来自江西的女大学生。今年暑假,我想用两个月的假期打工赚取学费,为父母减轻负担。 经人介绍,我来到长宁区一家礼品加工厂打工,约定每月工资1000多元。从7月初至8
假期很快结束,当我要与工厂结算工资、准备开学时,却碰到了意想不到的事。每次我去结算工资,厂方总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搪塞,迟迟不愿支付。礼品厂老板最终给出解释:因介绍我进厂的朋友欠了他的货款,所以要从我的工资里扣。这算什么道理啊?我还等着这笔钱交学费呢,这可如何是好。 仲裁无结果 为讨回公道,我查阅法律书籍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求助。可对方态度强硬:无论调解委员会如何做工作,工资就是不给。几次调解,始终没有结果。 眼看学校就要开学,想到又要花父母辛苦攒下来的钱,为我付学费,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法庭讨回工资9月20日,我一纸诉状将礼品加工厂告上法院。法院当天立案,主审法官娄燕接待了我。 “有什么委屈,向我说吧!”在娄法官面前,我将这段时间来的所有艰辛一吐为快。娄法官专注地看着我,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虽然尚未开庭审理,但你要相信法律。我会尽快安排开庭。”当晚,娄法官就打电话通知我:第二天一早,法院开庭。 9月21日8时30分,一声法棰响过后,法院准时开庭。娄法官向我们双方提问,对事实进行了调查。一番庭审后,法官告知加工厂代表:“根据双方陈述,事实基本清楚。他人的欠款和本案当事人的工资是两个法律关系。被告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应予批评。”在法官的调解下,我和礼品加工厂达成了调解:加工厂当场给付我工资1300元。陈华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