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伤残证昨起换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0:0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中新)据中国民政部消息,民政部决定自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为伤残人员换发新式证件。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2005年7月1日起,旧证停止使用。

  伤残人员证是伤残人员身份的证明,持有伤残人员证的伤残人员可依法享受有关优待政策。我国伤残人员证分为《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证》和《伤残民兵民工证》四种。

  新式证件封皮采用护照皮,其中《残疾军人证》的封皮为红色,其它三种为蓝色,封面烫金印有“国徽”。证件采用专用水印纸、紫外光激发荧光标识、缩微线、彩虹印刷等多种防伪技术。

  为了保护伤残人员的隐私和适应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新式证件取消了伤残待遇和残情介绍等栏目。

  (晓航/编制)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警惕房屋销售十大陷阱
北京12月新推楼盘一览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