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竟收取“差生押金”乐东查出教育乱收费10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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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1:4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12月1日讯(记者王海燕)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乐东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合检查组对全县70所中小学校2003年秋季以来的入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规收费金额达10.76万元,其中今年秋季3.10万元,已全部予以清退。 联合检查组发现,按照规定,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但该县某镇一初级中学向初三年级的复读生及部分插读生收取50-100元∕生的借读费。检查组立即责令
检查组还发现,个别学校扩大范围收费。某镇一初级中学在2004年春季入学中,竟违规以20元/生的标准,向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2200元;另外一所初级中学在今年秋季入学中,对40名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也以每生35元的标准收取住宿费1400元。检查组责令学校将违规收取款项全部清退给学生。 令检查组惊讶的是,个别学校违规收取“差生押金”,某镇中学为了加强对调皮学生的管理,竟违规向这些学生收取所谓的“差生押金”,以每生50-200元的标准收取12名学生的“差生押金”共900元。检查组责令该校限期将违规收取款项退还。该校目前已将900元“差生押金”全部清退给学生。 作者: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