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未得妥善处理 村民垃圾堵小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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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1:4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开发商违约 村民堵门 高家村社区居委会的负责人代女士说,该社区的前任村民小组在1994年与昆明滇矣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签定了联建协议,由开发商出资1800万元,该村提供土地建盖小区,同时向村民支付拆迁补偿款600余万元,并且在房屋建盖完毕后,所有1楼的铺面房归村小组。为了公证起见,这份联建协议还特意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可到1997年在该村民小组换届时,开发商又针对这18.2亩土地的使用问题,提出了一套征地补偿协议,并在村小组负责人员不明了的情况下作了签定。新的征地补偿协议的出现,导致了高家村除了得到开发商欠付的270万余元补偿款外,失去了对建盖好住房1楼铺面的使用权、所有权。为此,村小组也多次向法院进行了起诉,结果都败诉。这期间,开发商也因为各种原因,对小区的建设时断时续,直到近段时间房屋建盖工作才全部结束。村小组与村民都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1994年签定的联建协议,可是开发商却坚决不履行,并且回避不见面。于是一些村民就自发拉了垃圾将小区大门堵住,期待有关部门处理此问题。开发商 履行协议 遭村民干扰 昆明滇矣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一位姓陈的负责人说,1994年,该公司的确与高家村签定了“联建协议”。结果到了1997年,按照国家对土地使用的最新规定,该公司与高家村签定的联建协议,不符合最新的国家规定,于是该公司就按照最新国家规定与高家村签定了征地补偿协议,期间该公司也向高家村支付了410万元补偿款,尚欠270余万元。至于小区建盖后,1楼的铺面使用问题,若高家村社区需要1楼铺面,可以由双方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折价冲抵征地补偿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协商解决。但是高家村社区却不按照此方案实施,多次向法院进行起诉,结果法院也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可是村民却不承认法院判决,还对新建的小区实施霸占和堵门行为。为此该公司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寻求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到昨日,新建小区大门还在垃圾的重重包围下,村民也还在小区门口坚守着。 虞南/文 范春荣/摄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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