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鉴定助办案 强奸犯获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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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4:3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奎)某家政服务公司的女工杨小姐没有想到,在为客户做饭时惨遭两次强奸。 记者今天9时获悉,虽然案犯郎某否认自己有强奸行为,但门头沟法院通过大量的证据和DNA鉴定,“零口供”判 处郎某有期徒刑5年。
经查,2004年7月间,34岁的郎某以开煤场需要做饭工人为由,在北京某家政服务公司进行登记,该公司便将 杨小姐介绍给郎某。 7月25日22时许,郎某将杨小姐从石景山区古城带至门头沟区的住处,趁机将杨强奸。 据杨小姐事后讲,郎某称新房子没法住人,当晚两人没脱衣服同睡在一张双人床上。夜里,郎某不顾她的反抗,将其 强奸。 次日,郎某第二次将她强奸。杨小姐报警后,郎某很快被抓获。 据了解,郎某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任何有罪供述。 在开庭审理时,他对于所有笔录都要求查看,但拒绝签字。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法院还是对其作出了有罪判决。郎 某已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