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借手机骗学生 获利千元获刑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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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18:5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日前,以借手机为名,骗学生手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房山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了解,今年3、4月间,李某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闲逛,多次以借手机为名,骗走该学院五名学生的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5120元。后李某将其中四部手机卖掉,获赃款1230元。同年4月22日,李某以涉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诈骗他人财产,数额较大,诈骗罪名成立,但鉴于李某认罪态度较好,酌定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吕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