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迪厅4名保安殴打客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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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22:3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今日获悉,发生在JJ迪厅内的一起众保安殴打客人的恶性伤害案件已经一审宣判。 上午9时,西城法院向媒体通报,该案中的4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经查明,2003年12月23日22时许,马先生来到位于西城区新街口的JJ迪厅消费,其间与迪厅保安主管贺某(另案处理)因琐事发生冲突,贺某便指使23岁的刘某等7名迪厅保安人员对马先生进行殴打。致使马先生胸骨骨折,右第七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之后,刘某等4人被抓获。同年12月27日,4人被取保候审。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等4人受他人指使,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轻伤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损害了公民的身体健康,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刘某等4人能够积极赔偿马先生的经济损失且认罪悔罪,故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