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7家店涉嫌侵权面临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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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0:57 大连晚报 | ||||||||
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保护知识产权,在全国26个城市打击销售该公司有发行权的盗版音像制品大连17家店涉嫌侵权面临索赔本报记者江宁 本报讯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升文化公司”)为保护知识产权,在全国26个城市掀起了打击销售该公司有发行权的盗版音像制品的风潮。
昨天,记者从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获悉,步升文化公司已全权委托该律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在大连地区的全权代理。日前,该事务所已向我市涉嫌侵权的17家销售盗版步升文化公司音像制品的商店发出律师函,协商停止侵权及经济赔偿事宜。业内人士认为,步升文化公司自我维权做法,体现了极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值得业内企业仿效。今年4、5月份,我国知名音像制品企业步升文化公司通过在全国范围调查,发现该公司音像制品的知识产权被严重侵犯,盗版作品很多。公司决定在北京、上海等26个国内城市进行维权行动。今年9月,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步升文化公司的委托,开始在大连地区开展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我市某销售总公司民康分店、某影城音像店等17家店在销售该公司有独家发行权的音像制品的盗版音像制品。律师分别在17家店购买了盗版CD光盘及录音磁带等制品,在公证部门做了相关公证。 昨天,记者在东亚律师事务所见到了发给某销售总公司民康分店的律师函,内容是“9月22日,我们在贵店发现正在销售的音乐CD光盘3种,分别为萧亚轩演唱的《第五大道》、戴佩妮演唱的《好佩妮》、S.H.E演唱的《奇幻旅程》。经审查,店内所售上述录音制品均为盗版。由于上述录音制品在中国大陆的发行权均为步升文化公司独家享有,贵店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步升文化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给步升文化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要求该店立即停止对步升文化公司拥有的录音制品发行权的侵害,向步升文化公司移交销毁并不再销售侵犯其发行权的录音制品。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步升文化公司的经济损失及为调查贵店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律师张航介绍,给17家涉嫌侵权店的律师函发出后,立即有4家回了电话,愿意停止侵权,询问需要赔偿多少,态度积极诚恳,有两家店老板亲自来到律师所询问有关情况。张航律师表示,受步升文化公司委托,该所将视侵权店的行为,向每家店要求数千元至1万元不等的赔偿及费用。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涉嫌侵权店的法律责任。 作者:本报记者 江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