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法治短讯·“名扬天下”不能瞎叫 五粮液欲注册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2:14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日前,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国家工商总局作出的驳回五粮液集团注册“名扬天下”商标申请的复审决定书。

  2001年6月11日,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针对其第33类白酒等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了“名扬天下”商标的注册申请。2002年4月9日,商标局经审查后作出商标驳回通知书。五粮液集团公司不服该驳回通知,于2004年7月30日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名扬天下”顾名思义就是表示名气很大,在整个世界都享有很高声誉的意思。将其作为商标用于指定的“红酒、白酒”等商品,会构成对本商品质量及知名度等特点的夸大宣传事实,属于《商标法》禁用的标志,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为每年10万元投资北大打官司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认为对方没有按照8年前协议规定每年支付10万元投资,北京大学与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闹上法庭。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北京大学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署的协议,并要求亚太经合促进会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对此,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办公室的一位寇姓工作人员解释说,双方确实签订过上述协议,但促进会已经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且北大去年划走的100万元中就包括约定的10万元。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犬夜叉
封印的半妖犬夜叉
3DMM
温柔妹妹之3D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