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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大讨薪:还工钱给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2: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1号现场

  新都大丰镇龙波家具厂

  《条例》实施首日讨薪讨来顿暴打

  本报记者宋元东谢辉

  12月1日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的第一天。但就在这一天,因老板拒付两个月工资,新都一家具厂5名工人与老板争执后,竟招致5名来路不明的男子冲进厂来对工人们一顿暴打。其中一名女工至今仍在医院接受诊治。昨日,家具厂老板面对记者采访时竟称按厂方惯例,所欠5名工人工资要一个月后才能给付,并矢口否认自己与暴力打人事件有关。

  受伤妻子呻吟,丈夫泪流满面

  昨日,在大丰镇医院,记者见到了伤者蒋卫红,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痛苦地呻吟。记者见到,她头发蓬乱,衣服多处有被撕破的痕迹,头部明显浮肿。据医生介绍,蒋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我们都是被家具厂老板李国庆叫人打的!”谈及老婆和自己被打一事,蒋卫红的丈夫邹文武忍不住泪流满面。邹称,他们夫妻俩是新都大丰镇龙波家具厂的工人。

  老板突然降薪,引发工人讨薪被殴

  据邹讲,他们夫妻俩与3名徒弟都是龙波家具厂的拼装工人,拼装费用一直都是13元/件,但11月30日,老板李国庆突然宣布:在每件拼装费下降2.5元的基础上,还要扣除5%的费用作为搬运费。“这样算下来,每件拼装费就只有9块多,我们又没有基本工资,除去生活费就所剩无几!”邹与几名徒弟对老板的降薪行为不能接受,当即表示不干了。12月1日早上8时,邹与妻子以及徒弟5人来到工厂,打算把余下的工作做完。但老板李国庆不让他们干了。他们要求把所欠两月未付工资约两万元付清,但李国庆却声称要立即把他们赶出去,还威胁不给工钱。

  就在他们发生争执后,5名身份不明的青年男子冲进家具厂,不由分说对还在场的3名工人一顿拳打脚踢,把他们拖出工厂大门,还用砖头砸向工人背部。殴打超过10分钟。其中一名打人者还掏出匕首威胁。邹拨打了报警电话,大丰镇派出所警察赶到时,5名身份不明的青年男子已逃走。随后,派出所警察将邹的妻子送往大丰医院诊治。

  老板夫妇矢口否认,他们与打人无关

  昨日,龙波家具厂老板李国庆和其妻子廖静涛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厂方与打人者有关。夫妇俩称,工人工资一般都要等上一个月才能结清,这是厂里的惯例。廖承认,他们与几名工人当日确实发生过争执,但打人的事情是在厂外面发生的,他们根本就不知情。

  劳动保障所表示,5天解决欠薪问题

  昨日下午,大丰街办劳动保障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5天内,他们将协调解决工人的工资问题。

  公安介入,调查讨薪遭打事件

  目前,大丰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打人一事。昨晚6时30分,邹文武致电记者,妻子蒋卫红感到伤势加重,已经送往新都中医院诊治。

  2号现场

  润无声物业公司装修分公司

  本报见习记者江俊李祥云

  涂洪元等3个包工头一直过着寝食难安的日子,3人共拖欠60多名民工工资达1年之久。现在3人怕民工找上门要工钱,连老家也不敢回。由于3名包工头的上级承包商润无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装修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无声装修公司)频繁更换老总,质保金被拖欠1年多至今没有退还。

  包工头:公司老总频繁换工钱一直拖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涂洪元等3名包工头。据涂洪元介绍,目前3人的确差60多名民工的工资11000元左右。涂洪元称,在装修工程中他们已经垫付了数万元的工程材料款,现在只能将润无声装修公司扣他们的11000多元质保款要回来支付民工工资。记者看到,在润无声装修公司给涂洪元3人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上明确注有“一年后退还”字样。三人被扣质保金中最晚的退还日期是2003年5月。涂洪元等称,他们多次找到润无声公司讨要质保金,但公司更换了3个老总,找到每个老总都相互推诿。

  装修公司:退质保金必须还要等1年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位于城南世家2-4-3的润无声装修公司的上级公司润无声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一名负责人称涂洪元等人的质保金退还问题属于润无声装修分公司管。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润无声装修分公司现任负责人周总。周总称,按照国家相关条例规定质保金必须在工程竣工后两年内才能退还。当记者问,收据上明明标注是1年后退还为何还要等1年时,周总称涂洪元等人根本就没有找过他提起质保金退还一事。

  涂洪元等称,目前他们准备就此事向劳动部门投诉,一定讨回质保金,早日支付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3号现场

  成华区圣灯乡

  记者官莉报道

  “他说我在一年之内不准给他打电话要钱,否则他拒绝还钱!”昨日,成华区圣灯乡的村民张友贵来到本报维权热线求助。他说,三年前他的朋友陈永智欠他13800元的砖钱,但他却不敢打电话向他提钱的事,连走路也不敢往他家门前过。原来,他们签了一份“付款协议”。

  13800的血汗钱回不来

  张友贵向记者出示了这份“付款协议”,他指着付款方式的第三条苦恼地告诉记者:“这条规定我在此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追讨此款。他都欠了我三年了,我害怕他到时候又不还钱。”据张友贵的妻子廖素川称,她和丈夫有一辆小货车,靠拉砖出售为生。三年前,她在万年场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侯继伟,侯继伟的丈夫陈永智是搞建筑的。通过廖素川,陈永智在张友贵那里一共拉了价值30000多元的砖,陆陆续续付了一部分钱后,还剩下13800元没有付。

  谁想签下了霸王条款

  张友贵说,陈永智住在朗家小区。为了讨回这13800元的欠款,他们夫妇俩不下十次骑车到朗家小区,但每次都落空,对方既不接电话也不露面。迫于无奈,今年10月,张友贵好不容易联系上陈永智,双方另签了一份付款协议。“陈永智说他没有钱,在这份协议中规定,我一年之内不能以任何方式催款。否则他就拒绝还钱。我们人很老实,又没有多少文化,我又不敢给他打电话催款,有时走路都不敢从他家门口过,怕他说我毁约!”

  记者根据张友贵提供的号码,拨通了陈永智的电话。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是欠他钱,我们说好了在一年之内还他。他这样子违反协议,催我还钱我是有权拒绝还的!”

  维权建议:债主有权利向欠债人追讨欠款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君合律师事务所的任正飞律师,他说,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债务没有到期,债主也有权利向欠债人追讨欠款。“协议中规定的‘张友贵在此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追讨此款。’本身就是无效的,因为债权人随时都有向欠款人催讨欠款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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