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人才创业公寓有三道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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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2:51 杭州日报 | ||||||||
原籍不在杭州大学毕业或以上学历单身 外来大学毕业生在杭创业将不再有后顾之忧,一个新的《杭州市区人才创业公寓建设和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终于出台施行了。今后凡是具备三大准入条件的外地来杭人才,都可望准租一套4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创业公寓只租不售 人才创业公寓是我市提供专项用地和优惠政策,解决外地大学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来杭创业的政策性租赁用房。它的性质是“只租不售”。 根据新政策,人才创业公寓的建设,由各区政府提出建设地址、规模和运营方式,用地将采取租赁方式供地。若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开发性安置用地、撤村建居发展留用地或拆复建用地指标建设人才创业公寓的,可依照市政府规定办理有偿使用手续。除这些情况外,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由建设经营单位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开发建设。 为确保买不起房子的大学生有一个栖身之地,新政策规定,不得按住宅套型进行设计和施工,每套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且不得分割出售。整体项目要转让,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并不得改变人才创业公寓的用途。 想申请的别忘带相关证件 外地来杭人才申请承租人才创业公寓,须向市房管部门申领《杭州市区人才创业公寓准租证》。但申领时必须同时具备这样3个条件:原籍不在杭州市六城区(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区,下同)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毕业学历及以上的单身者;拥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杭州市六城区内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工作单位安排的暂住房等)。 不过,来杭大学生申请时,别忘了提供《杭州市区人才创业公寓准租证》和租赁申请表以及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租赁协议一年一签 如果已确定你是外地来杭人才,申请人只要向人才创业公寓的经营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为一年一签。若续签租赁协议,一般不得超过4次。 据介绍,人才创业公寓的退出条件及违约处理,可参照市房管局与市工商局制定的《示范合同》,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人才创业公寓附近的单位、企业,则可根据本单位、本企业申领准租证的情况,集中向公寓的经营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也是一年一签。 租金标准明码标价 为支持、鼓励外来大学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在杭创业,人才创业公寓采用租金支付的形式。租金标准将由公寓建设(经营)单位明码标价,并接受市物价局检查。享受政府优惠项目的租金标准,则由公寓建设(经营)单位报市物价、房管部门确认后实施。 为规范建设和租赁的管理行为,市建委负责人才创业公寓的建设管理;市房管局负责人才创业公寓的正常使用、监督和核查实施工作;市物价局负责租金价格管理;各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人才创业公寓的日常租赁和治安管理工作。 (记者王成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