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婆骚扰两年 日子咋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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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3: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曾抒报道 “我一听到她的脚步声,心就吓得咚咚直跳!两年来,那个60多岁的疯太婆常来铺子上骚扰我、打骂我,给我的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昨日,在龙泉驿区长柏路开店的曾大姐
骚扰持续了两年 曾大姐开有一间杂货店和一间奶铺,生意还不错。自从2002年起,一位60多岁的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太婆不时来铺子上“捣乱”,从一开始每个月只来两三次到目前的两三天来一次,从骂人到打人,曾大姐不堪其扰。“去年冬天,我忍不住跟她争了起来,她竟然把我的脸都抓伤了!”曾大姐指着脸上的一道红印告诉记者。“11月30日下午,她还到铺子上来大闹了一番,买主都被吓跑完了!” 太婆的儿女无法照顾她 记者随后从太婆的大女儿陈丽先处了解到,太婆于1991年就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近两年来还在加重。陈丽先说,她的父亲住在弟弟家,而母亲跟着自己住。“平时我和丈夫都在忙工作,没有时间照顾老妈,她出门‘闹事’我们也制止过,但她不改,我们也没有办法。” 律师:配偶是第一监护人 昨日下午,记者就“太婆闹事”一事咨询了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金兴超律师。金律师称,由于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太婆患有精神分裂症,所以其配偶应作为第一监护人,对太婆的行为负责;如果太婆的老伴年事已高,丧失了监护能力,则应由太婆的子女对其行为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