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使其不生育 少妇索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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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5:2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21岁的孕妇吴某没想到一场车祸使她永远也不能做母亲了。 今年2月11日,新年刚过,贾某将自己的一辆未经年检且制动不合格的大货车让没有驾照的钱某来驾驶。上路没多久,便将迎面走过来的吴某撞倒在地,左腿骨折,胎死腹中。送到医院后,大夫为其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此次事故经密云县交通队认定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于此次事故使得吴某花费了大笔的治疗费用,又使其永远丧失了生育的能力,为此,吴某将贾某和钱某一并诉至法院,除要求其承担治疗费用外,还要求二人赔偿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目前,密云法院已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