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美沙酮判无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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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6: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美亚医院本是专门收治戒毒病人的医院,但在2001年至2003年期间,该院根据张孝聪提供的用量,由张跃洪负责从成都某公司购进盐酸美沙酮口服液(简称美沙酮),其中一部分美沙酮用于住院病人戒毒。同时,美亚医院以每支65元的价格向非住院病人非法销售美沙酮,为掩人耳目,还以“B”液的名义,开具白色处方并将销售情况登记在工作本上。 2003年年底,公安机关接举报后,将张孝聪、张跃洪抓获。经查实,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美亚医院共以“B”液的名义销售10435支,出售的美沙酮重达104.52公斤。 庭审中张孝聪及其辩护人称,购买美沙酮的非住院病人都是以前曾在该院住院戒毒的病人,向他们出售戒毒药品不是贩卖毒品。但法院查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美沙酮属于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昨日宣判后,张孝聪还是坚持认为其出售是药品,而非毒品,其行为不应是犯罪,但对是否上诉,其也没有明确答复。(王鑫成兴梅本报记者 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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