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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核发首批《港口经营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6:2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40家港口企业持证经营

  深圳核发首批《港口经营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王晓晴通讯员许觉辉)昨日,市交通局港务管理分局向40家港口经营企业颁发了我市首批《港口经营许可证》,广东省交通厅将统一在媒体上公布全省获证企
业名录。

  据介绍,市交通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通过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将不符合深圳港口总体布局规划、无码头建设质量验收报告或验收不合格以及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港口经营企业予以淘汰,确保深圳港口经营市场的规范运行。

  符合港口经营资质、获发《许可证》的40家企业包括专业集装箱码头经营企业7家,客运码头企业2家,码头加工服务企业3家,散杂货多种经营企业6家,油气库11家,拖轮企业4家,外轮理货企业2家,港口船舶服务企业5家。据悉,管理部门还将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港口经营企业核发《许可证》。

  作者:记者王晓晴通讯员许觉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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