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超时加班遭遇“取证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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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7:4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昨日首次对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工作时间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然而大多数劳动者由于担心失去工作不愿实名指证,导致监察队员遭遇“取证难”的尴尬。该支队队长周兴文特别指出,希望劳动者大胆维权,勇于申张自己的劳动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从严进行处罚。据悉,劳动保障部门此次将对100家宾馆、超市、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昨日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首站来到位于解放西路的某大型超市。此前,该超市就有员工匿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超时加班,公司从来没有支付加班费。一进入超市,身着便装的执法人员便漫不经心地与超市工作人员交谈起来:“你们这么辛苦,每周可以正常休息吧?”“一周能休一天就不错了。”这名员工回答。他还反映,他们在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拿到3倍工资。当执法人员试图深入了解情况时,他突然提高了警觉:“你们是劳动部门的吧?你问的事情我都不知道。” 在该超市人力资源部,监察队员翻看了员工考勤表、11月份工资表等材料。从这些材料来看,的确看不出有丝毫破绽。由于该超市未能提供10月份员工出勤及工资发放情况,监察队员当即要求其于12月7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劳动监察部门接受调查。 “这说明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既想维权又担心受到报复,失去工作,以致不敢申张自己的权利。”周兴文表示,查处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时间的最大难点就是调查取证难。当天,劳动监察部门一共对5家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情况进行了检查,都不同程度存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这一问题。而由于接受调查的员工不愿意配合,大部分案件都未能在第一时间处理。 周兴文表示,由于对超时加班取证困难,劳动保障部门将考虑采取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对非法延长劳动时间的行为进行查处。他同时提醒用人单位,即日起对本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展开自查自纠,一旦监察部门查实用人单位有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将坚决依照新的《条例》进行处罚。记者李柯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