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毁人棉花莽农夫被判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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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9:10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本报讯因认为村主任在分田时对自己不公平,竟用农药喷洒村主任家的棉田,致棉花大面积死亡的被告人徐军,于10月13日被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被告人徐军系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镇村民,他认为村主任徐某在分田时不公平,一直怀恨在心。为泄愤报复,2004年6月13日晚10时许,徐军携带喷雾器及二甲四氯钠农药,到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军为泄愤报复,故意毁坏他人正在生长的棉花,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依法应承担受害人有关民事损失的赔偿责任。 (王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