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释违宪审查制 公民均可提请违宪审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9:2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新京报》报道,“任何公民都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进行违宪审查的要求。”前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针对网友提出的“中国没有宪法法院,出现违宪问题由哪个机关来处理”的问题,全面解释了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李飞说,在实行三权分立的西方国家设有宪法法院,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进行审查
李飞介绍,这一审查采取被动审查和主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如果法规存在违宪或者违反法律的情况,公民和任何组织都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来,有关的国家机关也可以提出来。对于被质疑的法规,首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如果确认违法、违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撤销相应的规定,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自己改正。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