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不由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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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0:10 沈阳今报 | ||||||||
房子出现问题了,开发商却不见了,当初的一纸购房合同就没多大用处了。其实即便有用处,又有几个条款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呢?合同都是事先准备好的,开发单位的大印也早就盖好了,只剩下一处小小的空白地方,就是留给消费者签字用的。面对这样的合同,签名同意也是身不由己。 如果想买房,那就得签字同意;如果不同意某些条款,那就别买房。这就是格式合同
协议书上给消费者留下一张空白页,如果有什么必须要明确的,就增添条款,让消费者感受到参与主体的平等性。唉,什么时候,咱才能拿到一份这样的协议书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