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家中偷情被捉奸 丈夫一怒携兄勒索情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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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6:5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金文斌记者袁玮) 捉奸成了敲诈,一起敲诈勒索案昨天在长宁区法院判决,王大军、王小军兄弟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这起勒索案的起因是去年3月4日的一次意外捉奸。当天下午,王小军回家。因为房门锁着,他就拿钥匙开门。进门后看见一名陌生男子站在卫生间正对着镜子梳理头发,而自己的妻子则躺在床上。陌生男子一见王小军,神色慌张,一切都不言而喻。王小军只觉血往
王大军到后,看到弟媳坐在床沿哭泣,边上站着一个陌生男子,他也就猜到了事情的大概。王大军提出要拨打110报警,陌生男子与弟媳苦苦哀求阻拦。这时兄弟俩提出要陌生男子拿出10万元,并威胁:“不然就告你强奸!”陌生男子称拿不出那么多,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定为3万元,由陌生男子出具了一张借条并留下联系方法。此后王小军常打电话去催讨,王大军更是直接上门索要。被勒索的男子被迫于月底先送了1000元到王小军家。 今年4月30日,兄弟两人将该男子约到茶坊,要求他再支付1.5万元来了结此事。不料被勒索的男子早已忍无可忍,预先报了警。在王大军、王小军两人手拿这笔刚敲诈来的钱走出茶坊时,被警察当场抓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