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杰罗失控翻沟乘客告三菱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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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1:12 新京报 | ||||||||
此案历时近4年后宣判,乘客可获10万元补偿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我们对判决不满意,要上诉!”昨天,陈平将拳头砸在了原告席上。 驾驶三菱帕杰罗V73越野车连人带车翻下高速公路,陈平等4人状告三菱索赔300余万一
陈平和刘文红等4人起诉称,2000年8月25日,刘文红在天津购买了一辆三菱帕杰罗V73越野车。次日凌晨3时30分,当刘文红与司机陈平等4人驾车返回西安时,驾车的陈平为闪躲前方一障碍物踩了刹车,但刹车失灵,翻进了路边的深沟,车上4人受了重伤。事发后,刘文红等人与三菱公司,一致委托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该车进行鉴定,结论证实,该车制动系统出现故障。 但三菱公司没有接受此鉴定结果并拒绝赔偿。 2001年3月,刘文红将日本三菱汽车公司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在4次庭审中,三菱公司提供了帕杰罗V73的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和经销商的“车辆质量信息反馈”,证明刘文红所购车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事故是由司机陈平未能认真阅读说明书导致误操作而引起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事故车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制动系统缺陷,但考虑刘文红等4人在使用该车时致人身伤害,三菱公司应对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10万元。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