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送修时被盗花五百元换辆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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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4: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我的电动车是放到他这儿修电瓶的,经销店老板说电动车被小偷偷了,竟然不赔我!”昨日,郑州市民许小姐在管城区南关工商所的调解下,用500元折旧费从电动车经销商处领到了一辆新电动车。 据许小姐讲,今年7月31日,自己在城南路一电动车行用197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11月20日电动车电瓶出现了问题,因为还在“三包”期内,许小姐当天就把车送到经销商处让
经过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许小姐的投诉情况完全属实。工商人员将双方叫到工商所进行调解,许小姐要求经销商赔偿一辆新车,经销商要求许小姐拿出800元钱折旧费,经调解,许小姐用500元折旧费领到了一辆新电动车。 (记者 殷淑娟) 线索提供 王英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