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窗坠落伤人被判赔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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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8:43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原告:李正华 被告:浦口区珠江商场 案由:人身伤害赔偿 开庭时间:昨天上午9点 地点:浦口区法院珠江法庭 案件回放 2003年7月10日,清晨6点左右,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浦口区一家理发店里,一个
剧烈的玻璃碎裂声和歇斯底里的呼救声,引来了邻居们的救援。经浦口区中心医院抢救,李正华被诊断为右锁骨下动脉损伤、右胸壁、上臂、下颌皮肤裂伤,医院还为其实施了剖胸探查止血手术。后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其伤情已构成9级伤残。 “我是一名理发师,主要靠右手工作。可手术后,我的右手已经不能举过耳朵,而一到阴雨天就更麻烦了,伤口处酸痛难忍,哎……”休庭时,李正华这样告诉记者他现在的处境。这位原本有着自己40平米的美发店、带了五六个徒弟的小老板,如今已是别样的凄凉。 庭审直击: 争议一:要价10万高不高 在昨天的庭审中,李正华的代理人指出,浦口区珠江商场二楼走廊中的三块铝合金窗扇,因年久失修加上雨水浸泡而突然脱落,砸到了李正华所租一楼房屋阁楼的天花窗,垂直掉落的玻璃碎块将他砸成了9级伤残,并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经浦口区公安局珠江派出所对现场勘验认定,该事故属窗户产权所有单位浦口区珠江商场由于对其资产疏于管理,造成窗户损坏,窗扇因雨水过激使其脱落砸毁受害人住房天窗所致。鉴于这场特殊的灾祸给他造成的终身伤害,李正华要求珠江商场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0.1万余元。 珠江商场的代理人则表示,首先,李正华陈述的伤残情况珠江商场并不知情,在查明事实后,确定是商场的责任,商场当然依法承担责任。其次,根据李正华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还不足以像他这样漫天要价。很多索赔项目没有法律依据。再说,珠江商场是一个资不抵债的单位。另外,商场的主管单位商贸局出于同情,支付过李正华5000元。争议二:赔偿怎么核算 由于李正华是农业户口,在伤残赔偿金的核算方面,商场认为理应按照每年为4000多元的农业人口标准计算,而李正华的代理人则依据相关法律指出,“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要求按照城镇居民每年1万多元的标准计算。 法庭经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保护,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当庭判处江浦县珠江商场赔偿李正华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 庭外情况 比起工作来,李正华的父亲似乎更关心儿子的身体,他说:“手术时下了好几根肋骨,这以后的身体肯定不如普通人啊!”据李正华的姐姐说,当母亲得知儿子遭遇横祸后,已躺在床上有好些日子起不来了。 作者:浦文 束宇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