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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期房要提防风险 “钱龙尊邸”购房人状告开发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9:57 江南晚报

  本报讯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制度实施近5个月后,无锡市首例“备案诉讼”在北塘法院打响。昨天从该院获悉,一批购买了光隆大厦的个人和企业已委托律师,在日前分两批递上诉状。该院已经批准立案,排定了开庭时间。

  锡惠律师事务所赵世雄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目前代理的18名公民和2个企业共购买光隆大厦(即“钱龙尊邸”)55套房屋的诉讼,法院将其分列为55个案件。被告为无锡宝
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向无锡市房管局产监处市场科将《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登记备案。赵律师介绍,这批购房者都预付了光隆大厦首付款的,最多的一家企业买了24套房子。刚刚实施不久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都有规定,商品房出卖人应当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宝城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双方也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市房产局产监处市场科申请登记备案的条款。而这些诉讼都是购房者经过多次催告,被告均不履行约定引起的。

  知情人士分析,宝城公司在惠农桥西堍的这片工地已经施工近十年,其中几次下马停工。内中涉及多起诉讼,有的还在进行中。因为房产市场起伏不定,许多纠纷困难重重。

  宝城公司曾向购房者解释,“不能登记原因是由于与光隆大厦的施工单位存在矛盾所导致。”而此要求登记备案的诉讼其实是购房者希望将“房子固定在买受人名下”的一项自保举措。

  据悉,北塘法院因这批案件属同一被告、同一案由,将在年内分两批并案审理。

  (汪自力、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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