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新房入住后从未装修 200元垃圾费为何不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09:57 江南晚报

  本报讯市民秦师傅向本报热线反映,他拆迁分得新房后缴纳了装修押金和垃圾费,数年过去他不准备装潢房子,物业公司不肯退还垃圾费。秦师傅认为,物业公司做法不合理。

  秦师傅是1998年11月拆迁后分得一套芦庄六区的房子,当年11月27日进户时被要求交纳200元的装修押金和200元的垃圾费。数年中,虽断断续续住过,但一直没有进行装修,现在他准备将房屋出售,不准备再对房屋进行装修了。因此,他向物业公司提出了退还装修押
金和垃圾费的要求,但物业公司只同意退还装修押金,不退垃圾费。

  物业公司的杨先生向记者介绍,住户进户时为保证在装修时不破坏房屋结构和保证小区的卫生,对每户均收取装修押金和垃圾费,一般住户在装修结束后,经物业公司验收没有破坏房屋结构便可退还装修押金,而收取的垃圾费是由物业公司收取后统一交给环卫的,因此并不是物业公司收的钱,也就无法退还了。记者随后向无锡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进行了求证,物管处的陈先生说,住房装修押金在进户一年后便可要求退还,但垃圾费确实是不能退的。像秦师傅这种情况,可以在出售房屋时和购房者进行协商解决。(路)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警惕房屋销售十大陷阱
北京12月新推楼盘一览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