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婚车变卖骗子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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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33 每日新报 | ||||||||
张北李晓燕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李晓燕】以接娘为由骗取婚庆公司的婚车变卖,又以假份证通过婚介公司结识女青年后骗取钱,昨天上午,本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罪、诈骗罪两项罪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23日,被告姚某以接新娘为由与某婚庆服务部负责人订租赁合同,租赁黑色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被告人姚某租车后未按合同规定如期归轿车,而是私自将该车变卖,得款32000全部挥霍。今年5月6日,被告人姚某持身份证,在本市红桥区某婚介所登记征婚,经该婚介所联系与女青年何某相识,并确恋爱关系。在相处过程中,姚某以与他人打赔款为由,骗取女青年何某人民币15000,全部挥霍。后经被害人举报,被告人姚某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