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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轧麻袋险致车毁人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33 每日新报

  车主起诉京沈高速王京涛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本市一位车主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轧了一个麻袋致车辆撞毁。该车主认为,被告疏于巡查,没有及时将高速公路车道上的障碍物清除,因此应承担事故损失责任。目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原告诉称:原告有现代索纳塔轿车一辆。案发当日下午4时许,原告乘该车由案外人驾驶,经沈阳高速入口缴费后进入京沈高速公路行驶。晚7时许,行至京沈高速约315公里处时,原告与驾驶员突然发现所处行车道中央横卧一不明物体,因是高速行驶,避让不及,从该物体上轧过后,随即车改变了前进方向,与高速公路右侧防撞板相撞。由于采取措施及时所幸车内无人伤亡,但轿车却被严重撞毁。事后,原告发现横放在道中央的是一个黄色麻袋。因这次事故,原告诉讼前已发生修车费、拆解费、拖车费等经济损失达6万多元。原告认为,向被告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后即享有使用高速公路并安全通行的权利。同时被告向过往车辆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后,即负有义务保证公路安全通畅。因此对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6万余元损失。

  昨日记者向本案被告致电,被告方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本案正在法院审理阶段,他们将听从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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