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纪委书记肇事逃逸涉嫌驾车致人死亡,湘潭市纪委立案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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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4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长沙12月3日电(记者刘非小)由于湖南省韶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亚辉近日涉嫌驾车致人死亡肇事逃逸,引起当地广泛关注。记者12月3日从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访获悉,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引起了湘潭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湘潭市纪委正对此事立案调查。 据介绍,11月27日晚6时45分左右,在韶山市市区韶山南路72号地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
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调查,已确定肇事摩托车属湘乡市白田镇长江村村民文某所有,黑色桑塔纳属韶山市纪委所有。目前,驾驶摩托车撞倒唐运魁的赵某和搭乘该车的文某已被韶山市公安局治安拘留。驾驶桑塔纳轿车的韶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亚辉已被湘潭市纪委立案调查。 据交警队办案人员介绍,赵某、文某将唐运魁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约1至2分钟后,刘亚辉驾车搭乘其爱人郭某、韶山市工程公司职工匡某从伤者身上辗过。离开现场10多米后,三人下车来到围观群众面前,问了一句“发生了什么事”后,即驾车离开现场,将车开到了约两公里外的一洗车场洗车。 经办案人员多次询问,刘亚辉承认当时是自己开的车,出事前,他们的车正会车,对方车辆灯光未变,车灯刺眼,造成瞬间视线模糊。视线恢复后,突然发现前方地上有个黑影,在绕过那个黑影时,车子有颠的感觉。 作者:刘非小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