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归来别带这些东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0:52 生活报 | ||||||||
本报讯随着市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旅游爱好者开始热衷于出境游。旅游归来,大家都习惯给亲朋好友带些国外的礼品。检验检疫机关提醒您,出境前要了解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以免在您入境时遇到麻烦,遭受损失,同时也给国家经济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入境时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有:
(一)人血及其制品;(二)水果、辣椒、茄子、西红柿;(三)动物尸体及标本;(四)土壤;(五)动物病原体、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 (四)活动物(伴侣犬、猫除外)及动物精液、受精卵、胚胎等遗传物质; (五)蛋、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油脂类,动物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乳清粉,蚕蛹、蚕卵,动物血液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六)转基因生物材料;(七)废旧服装。 如您携带了上述物品,应主动交由检验检疫官员处理。(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