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创模”大事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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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1:10 沈阳晚报 | ||||||||
2001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提出了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创建北方最佳城市环境的目标。 2002年,在许多人怀疑的目光中,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沈阳市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目标。 2002年,沈阳正式通过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即在2004年实现
2003年初,市政府正式批准制定了《沈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和8个专项规划,全面启动了“创模”工作。 2003年初,沈阳市提出“三年创模、两年完成”,加速了创模的完成。 2003年11月,沈城各区开始接受市里验收,并于2004年4月全部完成。 2003年12月,沈阳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8天,而2000年这一数字仅为73天。沈阳市空气质量达到“创模”标准,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2004年3月1日,沈阳市创模正式通过了辽宁省的“创模”预验收。 2004年6月1日,国家“创模”技术核查组开始对沈阳“创模”进行验收。 2004年6月4日,沈阳市通过国家创模技术核查组的技术核查。核查组的领导和专家在充分肯定沈阳市创模工作取得了成绩的同时,提出了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和分析、核实工业废水占全市总排水量比例、核查沈阳市烟尘控制分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等11条整改意见。 2004年下半年,沈阳市集中时间和精力抓整改,针对影响人民生活环境、健康环境的主要问题,开展创模攻坚,逐一落实,全面实施环境整治,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均已完成。 2004年12月2日、3日,国家创模验收组对沈阳市创模工作进行验收。 2004年12月3日下午3时45分,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陈明剑代表验收组宣布:沈阳市“创模”成功。 此后,沈阳市“创模”工作要在媒体上进行公示,10天后如无异议,经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通过,沈阳市将被正式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本报记者张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