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被判赔4伤者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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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2:45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4年前,西安某公司经理刘文红父女和副经理陈平父女在新买的三菱帕杰罗 V73越野车里,翻进了高速公路旁的深沟,4人均受重伤。他们认为该车刹车失灵是罪魁祸首,于2001年3月将日本三菱汽车公司诉至北京市二中院,提出赔偿双倍车款及各项损失300余万元。昨天,二中院认为“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事故车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制动系
刘文红等4原告起诉称:2000年8月26日凌晨3时30分左右,他们开车驶到郑州至洛阳高速路152公里处时,司机陈平为闪躲前方一处障碍物踩了刹车,但刹车失灵。司机在向右打方向时撞上护栏,翻进了路边的深沟,4人都受了重伤。 三菱公司则认为事故是由于驾驶员疲劳驾驶和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否认事故车刹车有问题。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事故车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制动系统缺陷。但三菱公司应对刘文红等4人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宣判后,司机表示将会继续上诉。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