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局原局长许开水被减掉两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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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3:0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黄钟)厦门园林局原局长许开水在有关部门调查他的其他违纪问题时,主动交代受贿犯罪事实,且退清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福建省高级法院决定依法对他减轻处罚,改变厦门市中级法院原10年的判刑,决定对他处刑8年,并维持没收财产5万元的一审判决。 许开水,现年54岁,原系厦门市园林风景管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前天,厦门市中级法院代福建省高级法院对许开水受贿一案进行终审宣判,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厦门市中级法院认定被告人许开水在担任厦门市园林风景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主管园林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工程款的审批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吴启新、洪加添、刘珍松三人的贿赂共计21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