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看守采用罚跪灌呕吐物等手段虐待囚犯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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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3:10 东方网 | ||||||||
昨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虐待被监管人”案件。柳州市看守所女民警崔艳华涉嫌犯罪,被公诉机关指控在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先后用踢打、罚跪、灌回呕吐物等手段虐待9名在押人员。在法庭上,崔否认了大部分的指控事实,并辩称偶尔扇打在押人员耳光是“为了把工作做好”。 现年34岁的崔从1999年起从事公安工作,近年来一直在柳州市看守所担任管教民警。去年8月,柳州市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后,对崔艳华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的事实进行了长达大半年的侦查。今年5月11日,
公诉机关审查查明,崔在2002年8月到2003年8月期间,多次对张某等9名被监管的女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殴打和体罚虐待。其中,崔艳华因为怀疑在押人员张某在监舍内“搞同性恋”,就对张进行踢打、扇耳光、用软管抽打等;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被监管的王某因为身体不适呕吐并喊叫疼痛。崔得知情况后,指使另两名同监舍女子将呕吐物强行灌回王某嘴里;崔还因被监管人背不出监规、不能完成生产任务、对她顶撞等原因,对另7名被监管人员多次进行体罚和殴打。2003年2月21日,一姓贺的被监管人被崔惩罚下跪时,不甘侮辱争辩说“跪天跪地不跪你”,崔听后即对她进行殴打,随后还给她戴上脚镣。因长时间戴脚镣,并且不采用铁镣的防护措施,贺的脚被铁镣磨伤,曾经无法行走。由于崔每次殴打被监管人时总是戴上白手套,一些被监管人只要看见崔戴白手套,就会条件反射地产生畏惧感。 在法庭上,崔艳华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只承认曾经对被监管的张某等人扇过耳光,对殴打、体罚等犯罪行为予以了否认。她辩称自己之所以扇打耳光,完全是为了把工作做好,为了制服那些想“反公安”或者不遵守监规的人。 对于崔艳华虐待被监管人而看守所一直不知情,看守所的领导出具了一份证明,说崔在自己管理的监区中安排了“眼线”,在她体罚或殴打被监管人时,一旦有其他民警或者看守所领导经过,立即取消体罚。并且让一些女在押人员看住那些受虐的人,不准她们向所里的领导反映情况。 经过近5个小时的开庭审理,法官最后宣布该案将择日予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