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币厕所突然门户大开 女子走光索赔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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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14:0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云)在自动厕所内如厕未毕,厕所门竟突然开启,正在解手的李女士严重“走光”,令她又气又羞。本报记者今天了解到,目前双方对厕所门究竟是逾时自动开启还是管理员违规操作仍然各执一词。尽管厕所管理员和环卫部门负责人都向李女士表示了歉意,但李女士表示,仅仅道歉还不够,应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 李女士:管理员擅自开门
李女士称,前几天在江浦路某自动厕所看到投币1元使用20分钟的告示,遂入内“方便”。没想到还没上完厕所,门突然打开了,门外有2女1男排队。李女士称,她平时上厕所从不超过5分钟,这扇门肯定是管理员擅自开启的。 环卫所:李女士逾时不出 平凉街道市容环卫所称,管理室内有显示厕所内是否有人的指示灯,如显示“有人”,管理员是不可能擅自开门的,且门自动打开前会有蜂鸣提示。事后,该所请设备制造商进行检测,证实设备无故障。由此推断,李女士使用厕所超时,门自动打开了。 他还告诉记者,限时20分钟是国际惯例,目的是防止有人恶意占用厕所,或者在厕所内发生意外。如有特殊原因,市民在厕所内揿延时开关就可继续使用20分钟。为避免类似意外重演,环卫所下周起将在厕所内增设一道布帘。 律师:1万元赔偿过高 天之权(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程安卿律师认为:如果确是管理员违规操作,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即使李女士上诉法院,得到的可能也仅是赔礼道歉和象征性的经济赔偿,这种补偿一般仅数百元,1万元显然过高,而且这种举证很有难度,基本不可能胜诉;如果门是逾时自动开启,鉴于李已知晓投币1元只能使用20分钟的规定,责任在她自身,无权索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