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索要拆迁补偿遭拒 心生不满浇汽油纵火烧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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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0:5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宝鸡讯(车玮 记者 畅言) 轰动一时的宝鸡市陈仓区首例特大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张月平伤愈后已于近日被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1月18日下午4时,宝鸡市通达路桥工程公司三楼财务室传出“嘭”的一声巨响,室内顿时变成了一片火海,同时屋内的6人身上一齐着火,成为一个个火人,哭喊声、呼救声响成一片。120、110迅速赶来,伤者被及时送进医院,经抢救,6人均保住了性命,但
事发之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迅速查明真相:原来这并不是意外事件,而是一起人为的恶性纵火案,实施纵火行为的正是也在现场被大火烧伤的张月平。 现年45岁的张月平系宝鸡市陈仓区渭河大桥引道拓宽工程的拆迁户,因拆迁过程中补偿问题与通达路桥公司发生纠纷。张月平多次找到该公司总经理张鹏儒索要房屋拆迁费遭到拒绝后,产生报复心理。2004年1月18日,张月平从家中提着装满汽油的5公升塑料桶来到通达路桥公司寻找张鹏儒经理报复,未见到张经理,张月平便提着汽油桶进入公司财务室,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不听劝阻,将汽油泼在地面上、办公桌上及自己身上,然后掏出随身的打火机点燃,制造了这一惨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