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购物揣怀惹嫌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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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1:07 沈阳今报 | ||||||||
记者金飞 12月1日晚9:47,董先生拨打今报热线22844888:颐玛特超市保安怀疑他偷东西,扣留他一个小时。 顾客:还没结账就扣人 董先生说:“12月1日晚上七八点钟,我和妹妹去位于大南街的颐玛特超市买东西,我
董先生越说越激动:“他们说我偷东西!后来,还让我把肉买了再走。在我的要求下,他们拨打了110。这期间能有一个多小时。”超市:东西带走才拦截 超市值班经理杨先生说:“当时快下班了,董先生把一盒肉、一盒排骨和一盒鸡肉夹在羽绒服内的左怀,带到一楼过了收银线,并从安检门出去了。一名便服保安看到他拿东西,就从二楼跟了下来,并把他带到办公室。我们只是调查一下情况,顾客当时可能喝酒了,所以花费了一些时间。” 律师:保安没权力调查 金河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认为,商场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保安的责任在于保护商场的财产安全。如果顾客涉嫌偷窃,保安应当及时拨打110,请公安机关处理。他可以采取暂时措施约束顾客不离开超市,但保安并不是公安民警,并没有权力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