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见义勇为者实在的帮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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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2:40 今晚报 | ||||||||
本报与市见义勇为协会开展“津城百姓英雄”评选活动已揭晓,五位见义勇为百姓英雄评出,将得到有关部门表彰和精神物质奖励。 将见义勇为视为维护社会秩序、弘扬正义和正气的有效手段,体现了社会管理者的智慧。而采取适当形式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激励,从物质和精神方面进行奖誉,让见义勇为者流血不流泪,以此催生出更多的见义勇为者,最终使之从一种大家普遍认同的道德原则,演
一般人认为,既然是见“义”勇为,就应排除一切物质功利因素,进而以其崇高的行为,垂范世人。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家已经认识到,除精神鼓励之外,也应配有一定的物质奖励。见义勇为行为需要巨大的道德勇气和应变的机智,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有时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其父母妻儿也因此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此,在我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物质能力的前提下,帮助其解决由此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上的难题,是理所当然的事。要有切实的措施以免除他在施行其英雄壮举之时的后顾之忧,不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忽略”,使见义勇为者竟变成了吁请扶危救困的对象,令当事者落泪,旁观者心寒。 前些时读到一则报道,长春市六个女孩子在奋不顾身抢救他人之时受到了致命的传染,失去了身体的健康也失去了未来的梦想,其所受到的遗忘更令人痛心。这样的事怎能让它发生?有责任感的人常常鄙视危难当头的畏退行为,这样的遗忘却不能不令人感觉,畏退者并非不是一种现实的明哲。天津一向重视奖励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英雄也不断涌现,这是值得欣慰的,我们期待着有更完善的措施,给予见义勇为者更实在的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