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门面伤人脸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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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15:28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刘桃 记者王兰)因为相中同一个门市房,王某与张某发生了争执,结果张某的面部受了伤。近日,记者从台安县法院获悉,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据介绍,王某是台安县个体户,相中了一个门点,一打听才知道,房主已经欲将该门市房租给张某。为了达到目的,王某对房主说,不管张某出多少钱,我肯定比他多给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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