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86公斤黄金 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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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06:29 华商晨报 | ||||||||
新闻回放 今年1月3日零时,盘海营高速公路辽河服务区,广州人林学雄向警方报警:86公斤黄金被抢,价值1000多万元人民币。后经警方侦破,发现黄金被抢是林学雄欲骗取合伙人巨款而导演的“苦肉计”。 首次报道题目《深夜报案:86公斤黄金被劫》
晨报营口讯(记者 杨立科)震惊全国的“黄金抢劫”假案的主犯林学雄、同案犯李保兴,近日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林学雄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犯李保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至此,这起黄金抢劫假案审理终结。 近日,营口市中院做出判决:被告人林学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将480万元款项汇入到个人账户,然后制造所购黄金被抢劫的假现场以及报假案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保兴帮助林学雄伪造假案现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被告人林学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据悉,林学雄在案发后,主动返赃,也是受到从轻发落的原因之一。)被告人李保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