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取暖“点燃”民宅(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09:29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王国忠/文记者李浩/摄 记者赶到时,起火的3层民宅大火已经被扑灭,但楼内仍然是浓烟滚滚。老人的卧室内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烧个精光。86岁的李大娘说:“我嫌屋内太冷,就用火柴点了一些纸想暖和暖和,可谁知被风吹到小木箱上,导致了这场大火。” 由于该楼的两个消防通道被附近饭店占用,赶来救火的3辆消防车无法进入,只能停在该楼后面的马路边。消防人员只好接起了很长的水管进行灭火工作。 记者看到这两个消防通道的大门不知道是让谁给锁上了,而且大门上还挂了不少的广告牌子。通道内也摆放着饭店用的各种杂物,如煤气罐、消毒柜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规定,消防通道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公共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不得锁闭和占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