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郊县农民首次纳入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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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09:40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新的低保实施细则出台了,这意味着去年制订的细则将要废止。与去年的低保细则相比,记者发现新的低保细则有不少更具人性化的改变。 变化一:部分低保者增发保障金 目前南京低保金为240元,新细则实施后,像70周岁以上的老人或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低保者,每月可多领24元。而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
新细则在细处做了一些改变,将原先争议的饲养宠物不得入低保,更改成了不得养高档宠物。虽然只是几个字的改动,却让人觉得多了“人情味”。民政局相关人士说,宠物要看怎么界定,不能一棍子打死,那将会有失公允。 变化三:郊县农民首次纳入低保 去年实施的低保细则中寻不到农村低保户的影子,新细则第一次把南京郊县农民纳入低保,对其禁止入低保的条款中有“无正当理由,擅自将土地承包权转租他人,以及对承包土地人为抛荒的,不得进入低保”的要求。 变化四:加大核查力度防“骗保” 白下区民政局负责人说,为了让“骗保”人群无机可乘,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应保尽保”,增加核查的力度是很必要的。在新细则中,核查分成三个部分进行,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保障对象,每年核查一次;属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每3个月核查一次。除这两种以外的低保户每半年核查一次。这样的规定是在去年出台的细则中难以寻觅的。 作者:承孝安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