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颖社会公开征录音样本欲再告状赵忠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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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0:2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本报刊登了海淀法院批准“饶赵欠款案”撤诉的消息后,下午饶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她将公开向社会征寻赵忠祥的录音样本,与目前她手里约20万字的录音证据一起,委托民间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以鉴定结果为证据,再告赵忠祥。 饶颖说,“我和赵忠祥的对话录音法庭始终没有进行鉴定。为此,我将委托一家物证鉴定机构对录音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她希望持有和赵忠祥本人对话录音的媒体能提供录音
昨天记者就撤诉后饶颖是否可以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赵忠祥,民间机构的鉴定结论法院是否承认等进行了采访。据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丽红介绍,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饶颖虽在欠款案中撤诉,却并未丧失诉权。根据法律规定,她在两年内仍然可以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赵忠祥。宋律师说,饶颖委托民间机构对录音证据进行鉴定后,除非被告方认可法院才能作为证据,否则单方委托的鉴定机构得出的结论,还是不能作为证据认定。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