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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顾客状告超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1: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拓玲)今年8月,周女士在超市付款时,随手放在收银台上的手机被一小偷快速夺去,她紧追上去抓住可疑男子,并要求超市员工报警,但超市保安不仅没有帮助周女士报警,该男子逃脱,超市的一系列行为令周女士大为不满。为此,周女士愤怒地将该超市告上法庭。

  周女士:员工冷漠让小偷逃离

  近日,周女士向记者反映,8月11日,她在家世界超市长安路店6号收银台掏钱付款时,顺手放在收银台上的手机被小偷偷走。她边喊“抓小偷”边追赶,在把可疑男子抓住后,她对超市门口负责验票的“保安”人员说:“赶紧报案”,但该保安既没有报案,也没有帮助她拦人,导致该男子从周女士手中逃脱。随后,周女士又高喊“抓住他,快打110!”,然而,超市里仍没有人来帮助她,周女士只得眼睁睁看着可疑男子溜之大吉。随后,她反身回到超市借用电话报警时,该店员工却称“电话不对外,要打电话到外面公用电话亭去”。110民警赶到现场后,周女士要求查看收银台监控录像,该超市却又称那里是监控死角,没有录像。周女士对家世界超市一系列的冷漠表现难以忍受。为此,周女士向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家世界”赔礼道歉,赔偿手机,并赔付她精神损失费1元钱。

  家世界:失主不出面难采访

  12月2日,记者来到“家世界”长安店核实情况。超市防损部助理翟涛告诉记者,他知道有这回事,但提及采访,他让记者与家世界莲湖店总部联系,采访得由总部安排。记者随后与该总部联系,总部接电话的女子说长安店防损部与总部联系后他们才能帮记者联系。无奈之下,记者再次来到长安店防损部与翟涛见面,翟涛却又说:“要采访,请把失主叫来”。

  省消协:致函家世界回复此事

  记者前往省消协调查此事。投诉监督部主任张正佑介绍说,该会接到周女士的投诉后,于8月13日致函“家世界”经理,以“从消费者反映情况看,你店有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不明、警示不到等问题”为由,指出“经营者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5月1日施行的司法解释相关条款,安全保障有过错的,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告知“家世界”7日内就此问题给予回复。但“家世界”先是来人表示回去调查,后来又对消费者协会说负责调查的人请了1个月的假,再之后便没了音讯,导致此事拖延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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