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元属正常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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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2:35 新闻晚报 | ||||||||
张华投诉:我在浦东商城路邮局办理邮寄业务时,营业员竟然“多收”人民币7.20元,而且这一款项没有任何收据的。 经本报热线联系,上海市邮政局客户服务中心来函:客户所反映的情况存在很大的误解。
投诉人所反映的“多收”的7.20元是指包装用的标准塑料箱和打包费两项共计的款数,是属于邮局的正常收费。 作者:整理木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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